首页 云南旅游 云南会议 稻城亚丁游 大理旅游 丽江旅游 香格里拉旅游 版纳旅游 腾冲旅游 独立成团 VIP旅游 蜜月旅游 自驾旅游
酒店预订 旅游资讯 租车服务 云南景点 云南图片 云南民族 云南美食 云南交通 云南历史 旅游购物 云南民俗 云南轶事 旅游常识 旅游法规 云南视频
无标题文档
联系方式  

公司全称: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洪先生 汪先生 张女士
客服电话:0871-3311772 3311773 8046708
客服热线:400-008-2500
业务传真:0871-8046707
客服 QQ :810057304、390567234
企业信箱:Zhmi424@126.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133号268室

线路类别  
今日特价会议线路
自驾车云南省外旅游
蜜月旅游云南旅游精品线路
休闲+探险线路昆明旅游
大理旅游丽江旅游
西双版纳旅游云南旅游超市
香格里拉旅游腾冲旅游
独立成团VIP旅游
泸沽湖旅游出境旅游
酒店预订  
丽江官房滇西明珠
酒店预定-昆明天
大理风花雪月大酒
酒店预定-翠湖宾
丽江官房大酒店(
香格里拉天界神川
酒店预定-昆明佳
酒店预定-绿洲大
云南旅游资讯  
  云南省昆明市旅游局公告(2011年第2号)
  下月10日至年底 石林旅游景区交通有调整
  云南投资20亿元打造世界级休闲度假品牌
  2-4月每周末云南省内游客30元可逛世博园
  中国乘客飞机上抽烟被拘4天 出国游遭遣返
  政协委员建议:把5月19日定为“中国旅游日
  大项目彩绘昆明旅游大版图
  云南瑞丽:珠宝文化节引游人
  央视国庆音乐盛典 红河州成最大赢家
  中缅胞波节展现多彩民族服饰
  云南游红火 昨日共接待游客123.25万人
  济南至昆明火车直达邮路开通 加快传递速度
  除云南之外寻找最美秋色 国内五条金秋旅游
  开心旅途安全最重要 自助旅行安全警示/图
  动车盒饭保质期半年遭质疑 铁道部要求整改
  降幅大约1000元 迪拜特价给力白领出境游
  秋日里的水天情话 国内五大浪漫秋景推荐
  云南体育局与3州市携手打造高原训练基地
  昆明地铁票价2元起价7元封顶
  云南省创新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心系百姓
  旅游导航
云南天气预报 云南旅游常识
航空预定查询 酒店预定查询
昆明公交查询 火车车次查询
国内旅游合同 云南旅游法规
  云南旅游参团必读

 
 
站点首页 > 文章系统 > 旅游指南 > 旅游法规 > 文章详情   [返回上页]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
修改时间2011-10-31 12:13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的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维护出境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境旅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境旅游领队人员(以下简称“领队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以下简称“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的委派,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领队业务,是指为出境旅游团提供旅途全程陪同和有关服务;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协同境外接待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完成旅游计划安排;以及协调处理旅游过程中相关事务等活动。

  第三条申请领队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旅行社人员;
  (四)掌握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组团社要负责做好申请领队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
  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教育;涉外纪律教育;旅游政策法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基本情况;领队人员的义务与职责。
  对已经领取领队证的人员,组团社要继续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领队证由组团社向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组团社出具的胜任领队工作的证明;申请领队证人员业务培训证明。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领队证人员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组团社的正当业务需求合理发放领队证。

  第六条领队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样式并制作,由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
  领队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
  领队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凡需要在领队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从事领队业务的,应当在届满前半年由组团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换发领队证。
  领队人员遗失领队证的,应当及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声明作废,然后申请补发;领队证损坏的,应及时申请换发。
  被取消领队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

  第七条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必须经组团社正式委派。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佩带领队证。
  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

  第八条领队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
  (三)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
  (四)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第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对申请领队证人员不进行资格审查或业务培训,或审查不严,或对领队人员、领队业务疏于管理,造成领队人员或领队业务发生问题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团社警告、取消申领领队证资格、取消组团社资格等处罚。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领队证从事领队业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领队人员伪造、涂改、出借或转让领队证,或者在从事领队业务时未佩带领队证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暂扣领队证3个至1年,并不得重新换发领队证。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按《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暂扣领队证3个月至1年;造成重大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撤消其领队登记,并不得再次申请领队登记,同时要追究组团社责任。

  第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 云南旅游意外保险条例
  • 云南颁布《云南旅游条例》
  •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 Tinsia集成化服务构筑饭店营销新模式
  • 星级饭店评定标准-旅游法规-云南酒店-
  •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边防检查条例-旅
  • 旅行社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
  •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 云南省旅游业管理条例-旅游法规-旅游常
  •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法规-旅游常
  •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游法
  • 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旅游
  • 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法规-旅游常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
  • 关于我们 | 品质保证 | 联系我们 | 报名参团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合同范本 | 出境旅游合同 | 版权声名 | 收藏本站
    【公司全称】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网站地址】www.17wyn.com
    【联 系 人】洪先生 汪先生 张女士 【客服QQ号】 给我留言 给我留言 给我留言 给我留言 里给我留言
    【公司帐号】富滇银行 9060 1101 0000 434859 【企业信箱】Zhmi424@126.com
    【负责人帐号】工行 9558 8025 0221 1498814 【许可证号】L-YN-CJ00009
    【客服电话】0871-3311772 3311773 8046708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133号268室
    【客服热线】400-008-2500 【网站备案】滇ICP09006101号 公安备案号:53011103502018
    【业务传真】0871-8046707 网站建设昆明网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本网站所有信息已在公安部门备案,如有欺诈行为可直接向网络警察报警! 公安备案号:53011103502018